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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短篇002】

  愛情是,包含著許多顏色的情感。

  就吳世勳的愛情來說,透明的無色無味,暗戀。

  

  他在餐館待了至少有三年以上,每天的循環規律生活,下班就是準時到餐館吃上一頓好食,可說白了,其實是看上了一個人,一個男人。

 

  從遺忘的工作名牌中,他發現那人稱作朴燦烈。從遺忘的公事包中,他追隨那人的腳步在規還物品時,他發現了那人的透徹眼眸。從規律乏味的生活當中,他發現了那人的生活,好像也是如此。

 

  餐館屬於都市的小巷角落內,沒有特殊的招牌與擁擠的人潮,連店裡都只有一位廚師與老闆,每天播放著單調的古典樂曲,讓吳世勳好是享受,這份享受,朴燦烈也感受的到。

 

  在第一次來到時,吳世勳還只是個正讀高中毛頭小子,三年後的成長,不小,挺大的。大的連老闆都感嘆著,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孩子成長了。

  為了男人,而變成熟。吳世勳偶而自嘲著這種似女人的心態,可惜愛上了,誰不想為誰付出或努力些什麼,誰不想依靠誰一點什麼。

 

  餐館裡頭的菜單只有兩種,飯與麵。

  並非像其他的餐館裡頭一一列出,他們只喜歡列出兩個字,就像站再平行線上的二字,簡單看透卻又摸不著頭緒的給你驚喜。

 

  每次都是朴燦烈先來,吳世勳後到。他老是有個習慣,若朴燦烈點飯,他就要點麵,每每相反。這是好習慣,也是壞習慣。

 

  朴燦烈老早就注意到吳世勳這麼一號人物,就在他有一次跟蹤自己回家時,朴燦烈才發現這人怪怪的,說不上來的怪。說是跟蹤不如說是明著跟在他後頭回家,路過的人都會以為他們像個在鬧彆扭的情侶似的,走在前頭的生氣,走在後頭的委屈。

 

  他只是笑笑,沒表達。

  畢竟不是什麼危險的孩子,也假裝沒發現的讓對方跟。一路也不知道對方為何心情是垂頭喪氣的跟著自己,卻在返回家時開心的好像中了大獎一樣,可惜也就一次,說了可惜,就是不捨,朴燦烈感到了不捨。畢竟,誰不想誰能為自己的生活增添一些樂趣呢。

 

  吳世勳是朴燦烈的樂趣。

 

  朴燦烈突然消失了。

  說消失也太嚴重,只不過是一星期的時間沒見到罷了。

  餐館老闆笑看著孩子,聽著他嘆氣、聽著他嘟嚷、看著他皺眉、看著他想念誰。

 

  一星期以後,朴燦烈像沒事了似的回到以前那規律的生活。

  不同的是,朴燦烈不再是自己回家了。

 

  那人,戀愛了。吳世勳心想。

 

  一邊的人仍舊獨自行走返家,另一頭的人有人陪伴好歸回住處,那種心情總是成反比,就好像之間劃了界線,再也跨不到另一頭,再也觸摸不到另一頭的那人,是難過,是孤寂的。

 

  可惜吳世勳不是個容易放棄的人。

 

  喜歡做什麼都是靜悄悄的他拿了把傘要老闆轉交給朴燦烈,而老闆告訴朴燦烈“可能會下雨。沒下雨,也帶著吧。”這把傘拿著拿著,就像了自己似的。

 

  吳世勳與朴燦烈並不是相識的關係,他倆對於彼此就只知道對方是個生活毫無樂趣的傢伙,名字是什麼的傢伙,年齡差不多是幾歲的傢伙,什麼也看不透的傢伙。

  像個路人似的傢伙。

 

  人生的,過客。

 

  老闆說,看著吳世勳,會有種後悔的感覺。

  自己以前,怎麼就沒有這麼傻的去暗戀一個人,傻一場,才叫人生。

 

  傻到至於到後來,朴燦烈要結婚了。

  吳世勳看著朴燦烈遞了喜帖給餐館老闆,吳世勳可難過了,老闆笑笑的留住了吳世勳,把喜帖遞給了他,告訴他:他給了我三封,一封是給你的。

 

  吳世勳從難過到樂了,一路蹦蹦跳跳的回到家,在學校時還不停的炫耀人家給他喜帖的這事情,都被說是怪人了。

  畢竟,世界上哪有個人可以在接收到愛人喜帖時還能如此開心,恐怕只有他了。

 

  一股心酸。

 

  朴燦烈的婚禮是舉辦在教堂,邀請的人不多,甚至可以說只有雙方的父母,根本不見什麼親朋好友。吳世勳坐在最後端,身穿學校制服,餐館老闆看見他笑了笑的,說假日還穿什麼制服,該不會愛到連過日子都忘了怎麼過的了吧。

 

  吳世勳笑的眼睛瞇成了彎月,說道“我想怎麼開始,就怎麼結束。”

  那老闆突然想把這孩子抓過來弄亂他的髮,告訴他,你這徹徹底底的傻子。

 

  婚禮結束時,吳世勳離開教堂到附近走走。

  走著走著一股暖意襲向自己,臉頰上的溫暖久久無法消退,在驚訝之於他看見了站在他身旁的朴燦烈,臉頰的溫暖來自於那人手中拿著的飲料,吳世勳道了聲謝謝笑的樂開懷的接過,朴燦烈瞪了吳世勳一眼:“自以為的小傢伙!”臉上的笑意卻是明顯。

 

  倆人並肩而行,一路上無話,也不知道要走去哪。

  坐在街道上的椅子,吳世勳這時才深刻感覺到,青春,要結束了。

  他的青春,是朴燦烈啊。

 

  “我愛你。”

  “我知道。”

 

  我知道。

  吳世勳轉過頭看向朴燦烈,突然感覺空虛卻又溫暖。

 

  “高中時我每天穿著制服在放學後就來餐館為了看你,大學後我每天回家換著制服來到餐館坐在你的不遠處,品嚐著與你不相同的食物,在你不注意的時候老望著你。還有一次偷偷跟著你回家,那時知道你的家在哪我高興的睡不著,知道你談戀愛時我有點難過,但就那麼一點!收到你的喜帖時,我很高興,樂的去學校到處分享,分享我收到了我的愛人的喜帖,我卻得到了個字,傻。”

 

  吳世勳苦笑著一口道出許多心情,他總覺得再不說,也沒機會說了。

  說到最後,也哽咽了。

 

  “真的很傻。”朴燦烈笑了笑,自己被一個傻子喜歡上了呢,可傻子,失戀了。

 

  “你還會再去餐館嗎?”

  “不會。”

  “果然是結婚的男人啊。”

  “其實我利用了你的孤獨,來填補我的空虛了。”

  “那我也利用了你的空虛,來填補我的孤獨啊。”

 

  倆人相望而笑。

  吳世勳知道,那人不再空虛了。因為他的孤獨,會有個女人去填補。

 

  “或許我很傻,每個人都把我當成白癡似的看著我穿著制服來教堂,祝你幸福。我想告訴你,也告訴我自己,選擇怎麼開始,就要怎麼結束。高中的制服我連丟都沒丟,那是為你留,不過我想,今後能丟了。”

 

  說著說著,吳世勳哭了。

  哭的唏哩嘩啦,跟個孩子似的。

  

  我有無數次略過你的機會,卻選擇在你身旁停下腳步。

  這意味著什麼?我愛你啊。

 

  可他知道,這場暗戀結束了。

 

  朴燦烈沒有安慰他,只是靜靜的坐在一旁陪伴他。

  吳世勳離開前笑的燦爛,一臉沒後悔的模樣告訴他“我不傻。愛錯人是傻一場,愛對人是瘋一場,我是後者。”

 

  那燦爛的笑容永遠留在朴燦烈的心中。

  勇敢,青春的代名詞,刻印在吳世勳身上。

 

  至此之後,平行線不再有交叉點。

  他們假裝路人,看的陌生,心裡則是,在乎的很。

 

  吳世勳還是會去餐館,只是身旁遺留的空位讓他有些空虛,而本來在老闆那與朴燦烈之間來來回回的雨傘,最終是回到了吳世勳手中。

 

  別人的失戀像是在胸口上劃破一刀,血流不止。

  吳世勳的失戀是,讓自己更加成熟的代價。

 

  There are those moments of life that I'll always remember. Not because they were important but because you were there with me.

 
  - 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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